近日,記者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科技部等6個部門共同制定的《關于支持新產業新業態發展 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用地的意見》已印發。其中指出,知識產權經營服務用地繼續享受優惠政策。
據介紹,上述《意見》提出,支持生產性、科技及高技術服務業發展,原制造業企業和科研機構整體或部分轉型、轉制成立獨立法人實體,從事研發設計、勘察、科技成果轉化轉移、信息技術服務和軟件研發及知識產權、綜合科技、節能環保等經營服務的,可實行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的過渡期政策。
據了解,《意見》確定,要引導新產業集聚發展,促進制造業邁向中高端,鼓勵建設創業創新平臺,支持“互聯網+”行動計劃實施,促進科研院所轉制為產業技術研發企業。依托國家實驗室、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構建的開放共享互動創新網絡平臺,利用現有建設用地建設的產學研結合中試基地、共性技術研發平臺、產業創新中心,可繼續保持土地原用途和權利類型不變。(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