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這個概念被國人熟知,源于2011年我國首次將其寫入了“十二五”規劃綱要。在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深入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基礎上,2014年,我國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4.9件。這一指標提前完成,清晰準確地反映了我國知識產權發展和創新能力提升的狀況。這是因為:
首先,“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寫入“十二五”規劃綱要,表明黨中央、國務院對創新發展和知識產權工作的重視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事實上,從2006年起,我國已經把原來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計劃”更改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在把計劃的指令性轉變為規劃的指導性的同時,大量縮減了指標數量,并把指標分為“約束性指標”和“預期性指標”。在嚴格控制規劃指標數量的大背景下,“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作為預期性指標進入“十二五”規劃綱要,標志著我國知識產權已經成為經濟社會發展決策的重要組成部分。
其次,五年規劃綱要的指導作用,推動我國知識產權工作不斷邁上新臺階。“十二五”規劃綱要中,“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指標對喚起和提高我國各級政府、各類創新主體的創新自覺性、主動性和積極性,以及培育和引導其良好的知識產權意識發揮了鞭策和指引的作用。在這一指標的引領下,各級政府、各類創新主體主動、積極地強化了知識產權投入、量化了知識產權考核,使我國知識產權工作在短短幾年內邁上了新的臺階,這成為使我國進入知識產權大國行列的重要基礎。
第三,“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指標的完成,是各級政府重視的結果,是全社會創新能力不斷增強的表現。因此,應客觀看到我國近年來在知識產權激勵創造、有效運用、依法保護和科學管理等方面所做出的巨大努力,以及各類創新主體所迸發的創新熱情。正因如此,應在“十三五”規劃綱要中繼續沿用這一指標,更好地引導全社會在創新方面提質增效,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撐。
同時,“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指標繼續列入“十三五”規劃綱要,還有多重的重要意義。
第一,《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中,20余處提到知識產權工作,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知識產權工作的高度重視,專利作為知識產權的典型代表,作為體現創新能力的典型指標,列入“十三五”規劃綱要意義重大。
第二,近年來,美國“再制造計劃”、德國“工業4.0”、我國《中國制造2025》等陸續出臺,標志著世界制造業新一輪技術競爭在不斷升級,迫切需要更多更好的專利等知識產權來作為重要支撐。從知識產權制度發展史來看,發明專利主要來自制造業。不難預判,未來的世界制造業競爭將在很大程度上體現在發明專利競爭上,指標的意義不言而喻。
第三,知識產權的競爭,是一種制度和市場、創新與價值綿密交織的競爭,渴望在競爭中取勝的各類市場主體都希望保證創新資源的均衡、有效配置。具體對于我國企業而言,在這樣的競爭態勢下,迫切需要政府通過規劃,來為企業提供引導和指南,“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指標,就是一個最好的體現。
總而言之,“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指標,是政府發揮有效指導作用,使創新主體在市場環境的知識產權競爭中取勝的必要措施。因此,通過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在上下結合、反復凝練、國際比較、發展前瞻的基礎上,真正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經濟實現提質增效,就必須在“十三五”規劃綱要中更加重視“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指標,從而才能盡快實現建設創新型國家的目標。(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